实验室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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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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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场所。安全工作是实验室管理工作之一。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、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、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,根据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南京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》等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    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领导,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。学院有专门分管的院领导,每个实验室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通知兼任安全员,安全员的职责是:协助院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做好本室的安全和消防工作,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,有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,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。平时定期检查(一周一次),节假日和规定时间,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、防盗安全措施,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。负责本室消防工作。

    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,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。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。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,专人管理。注意防水、防高温、防电火花、防晒,通风良好。

    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等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,禁止超负荷用电,不得乱拉、乱接临时线路。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,操作人员必须在岗。下班必须切断电源、关闭水源和气源,并关窗锁门。节假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,落实值班人员和职责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

    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、便于取拿的位置。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,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。

    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、安全制度、操作规程列为实验教学内容之一,对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,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。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。

    实验室要保持安静、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。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。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,保持干净无尘。

    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,无关人员不得持有。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。

   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,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,及时报告负责人和有关部门。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、水灾、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,保护事故现场,并立即逐级报告部(教研室)、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学院主管领导,部的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。

     

    地址: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

   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实验中心

    联系电话:025-858116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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